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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小心!入关填此表,绿卡被撤销!

2016-12-14 环球东方



根据美国财政部统计,2014年申请放弃美籍或绿卡的人数为3415人,2015年共计4279人放弃美国国籍和绿卡,创历史新高。比2014年增长了25%。根据美国移民法,有以下几种行为会导致丧失美国绿卡身份:申明放弃(Renunciation);自愿或非自愿得抛弃(Abandonment);驱逐出境removal);降级(reversion);和决定撤回(rescission of adjustment)。


关于“自愿或是非自愿得抛弃”这一方式,主要由于离开美国时间超过一年,美国政府判定此人有放弃绿卡的意愿,从而可能收回此人永久居留权。


据媒体报道,一名持绿卡的华裔男子,因离开美国时间超过半年,在入境的时候遭到海关盘问,并且要他签署一份I-407表格,该男子不知道这份表格是做什么用的,签了以后立即被吊销绿卡,并且原机遣返,甚至丧失了向移民法庭申诉的机会。原来,I-407表格的中文名叫【自愿放弃绿卡表格】,一旦签署将无法挽回!



绿卡持有人入境美国时被移民官员以某种原因没收绿卡,应否“乖乖就范”?洛杉矶移民律师张律师告诉环球东方记者,移民官员对认为应该取消绿卡的人(例如犯过不准入境的刑事罪行,或离境太久、被怀疑有放弃绿卡意图等),一般做法是收了绿卡,然后要求当事人签一份放弃绿卡的文件才能遣返原居地。当事人只要拒绝签署I-407表格,一般情况下,移民边防官员(customand border protection)都会放行入境,免于“原机遣返”的命运,然后上庭见法官。在法庭上,当事人可为自己辩护,再由法官裁决是否取消绿卡。换句话说,移民官员不能说要取消你的绿卡便取消,律师表示,报导中的那位男子可能不懂有此“护身符”,以致被取消绿卡、原机遣返。

 

过美国海关稍有疏忽就可能拒绝入境



绿卡入境美国时,移民官员若想没收绿卡,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不同处理方法。但不论是技术移民、特殊人才移民或是工作签证移民所取得的绿卡,如果离美时间过长,都有可能在入境美国时,遭到移民官员质疑,甚至没收绿卡。如果绿卡持有人是第一次在美国以外地区居住超过一年,而且有证据显示因为家庭或个人紧急因素而造成。

 

离美超过半年或被吊销绿卡



去年9月,美国移民局发布了最新版本的《新移民指南》,里面明确规定,持绿卡人士,如果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,那么需要有充足的证据,证明您在离开美国的这段时间仍然与美国保持这联系,比如纳税等等。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,那么绿卡身份将直接吊销。


张律师再次提醒回美绿卡持有人,不管绿卡以何种方式取得,一旦入境时遇到遭移民官员质疑并要没收绿卡,大部分情况下,最关键就是不要轻易在“自愿放弃绿卡”同意书、也就是I-407表格上签名,而是要求上庭见法官,当事人拒签后仍可入境美国,等待移民法庭审理,这是美国司法机关赋予绿卡持有人的权利。但如果在海关签署自动放弃绿卡表格,就等于放弃向移民法官申诉权利,即被视同自愿放弃绿卡,将会被原机遣返母国。

 

离美超一年怎么办?申请回美证

 


新版《新移民指南》明确写了,如果您将离开美国超过12个月,您应该在离开之前,提交I-131 表(旅行证件申请)申请再次入境许可。提交I-131 表需要缴交费用。您可在网站www.uscis.gov 上或拨打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(USCIS)表格专线1-800-870-3676获取 I-131表。


再次入境许可的有效期为两年。入关时,您应出示再次入境许可而非签证或永久居民卡。此外,如果因为特定工作原因必须离开美国,您可以提交N-470 表(为入籍而保留居住状态申请),保留您的永久居民身份以便日后申请入籍。


环球东方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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